“静安杯”社区摄影作品比赛参赛报名表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5-30 查看次数:4262 次
根据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精神,特举办主题为“终身学习,成就梦想——让生活更精彩”的“静安杯”社区摄影作品比赛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为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党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积极参与上海市第十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活动,扬学习魅力,促全民参与,追梦想成真,赞精彩生活,以摄影作品反映全民终身学习成果、体现社区市民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组织机构
承办单位:静安区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静安社区学院、上海社区教育摄影课程联合教研室。
协办单位:上海终身学习网摄影达人工作室、静安学习网。
三、相关要求
1、作品紧扣“终身学习,成就梦想——让生活更精彩” 主题。参赛作品为单幅作品,不收组照;投稿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每位作者限选送五幅作品。只收电子照片,格式:JPG,每幅作品不小于1MB 。
2、参赛作品必须是两年以来拍摄的照片,并没有入选去年举办的静安杯“让生活更美好——小镜头看大世界”的比赛,也未入选全国性影展、影赛和国际性影展、影赛的作品。所有参加本次展览的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相关责任。
3、对参赛作品,只可进行有限的后期处理(如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等),不接受经过暗房技术和计算机数字技术特技加工合成的影像作品;所有作品均不得以二位和二位以上作者的名义投稿。
4、以区(县)学习办为单位,每区(县)在初选基础上选送不少于30位作者的作品参赛。由各区(县)负责将所有照片与作者信息(见附表)刻成光盘送征稿办公室。为方便识别,请以“区(县)名+作者姓名+序号+作品名”作为参赛照片名,如下例:
静安李海峰1(作品名).JPG
静安李海峰2(作品名).JPG
请以“区(县)名+作者姓名”为报名表的电子稿名,如下例:
静安李海峰报名表.DOC
征稿办公室设在上海市静安社区学院,地址:胶州路601号,本次比赛不接受网上报名及传送作品。联系人:唐 彪,联系人电话:18917377296。
5、参赛者要求:作者必须是区社区学院、老年大学、街道社区(老年)学校、居民学习点的学员,并附上简要的摄影学习经历。
6、举办单位有权将入选的作品无偿用于终身学习展览的宣传和与展览有关的活动中并印制画册。
四、相关事项
1、聘请市级有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审。
2、比赛设一等奖 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对获奖作者颁发相关证书等,并在静安学习网www.jasq.cn展示。
3、所有获奖作品由承办单位选送参加全国展评。
五、时间安排
1、各区(县)参赛作品选送截止日期: 6月30日。
2、评奖: 7月20日前。
3、颁奖:上海市第十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上颁奖。